欠钱不还可以拿他家的价值物品抵债吗发表时间:2021-06-24 17:50 不经对方同意擅自拿走并没收他人的财产,这种行为是违法的,构成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。 网民问广州收债公司的问题: 欠债不还,可以拿东西抵债吗?咱们口头约定没有文件,没有合同,也没有字句.现在不给钱,就把我赶出去,还差我两万多,我能不能拿他的东西作抵债?拿了我就打电话告诉他或者就写个字,说XX是我拿的,需要把两万多块给我,然后把东西还给他我这样做违法吗? 广州收债律师解答: 不行,你这样的个人行为是违法的,你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所有权,你这样做与黑社会的行径没有什么不同,尽管他欠你的钱,但是东西还是他的,在你没有有效的法律文件的情况下不能这样做。 广州重要债权国具体解析: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,不经对方同意就擅自拿走并没收他人的财产,构成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。您可采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,对方不还钱时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经法院判决,使对方履行还款义务。 广州要债公司所依据的法条: 第一百零八条民事法律行为,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,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。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,暂时无力偿还的,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。对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。 |